新工人进场安全须知
(1)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,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,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。
(2)进入施工现场,必须戴好安全帽,扣好腰带。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,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。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、高跟鞋、草鞋,严禁赤脚赤膊操作。
(3)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,严禁使用和操作机电设备。
(4)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稳妥,不得过高。
(5)在操作中,应坚守岗位,严禁酒后操作。
(6)特殊工种(电工、焊工、司炉工、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、架子工、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)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,方可独立操作。
(7)施工现场的脚手架、防护设施、安全标志、警告牌、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,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。
(8)施工现场的洞、坑、井架、升降机、漏斗等危险处,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。
(9)任何人不准向上、向下乱丢材、物、垃圾、工具,不准随意开动施工机械。
(10)手推车装运物件,应注意平稳,掌握重心,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。
(11)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带。
(12)不准在龙门架处行走,不准在龙门架井架提升后清理下面砂浆、混凝土等物,不准吊篮久停空中,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上,且切断电源。
(13)脚手架上霜、雪、泥等要及时清扫。脚手架两端要扎牢,防止空头板。
(14)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,必须身体健康。患有高血压、贫血症、严重心脏病、精神病、癫痫病、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的人员,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,不得从事高空作业。对龙门架、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要每年体检一次。